詹姆斯精明之处:不加盟马刺或者凯尔特人,这两只球队真不适合

来源:98篮球网 NBA资讯

詹姆斯精明之处:不加盟马刺或者凯尔特人,这两只球队真不适合

在探究杜兰特和勇士的关系,以及格林与杜兰特的矛盾时,大家关注了一个问题,即杜兰特和詹姆斯加盟球队和组队的性质问题。其实只要看两人的动机和目的,就可以界定两人的方式在性质上是一样的。之所以被很多人强行定义了“抱团”和“投敌”,是因为有人的蛋糕被人动了,心理不舒服,必须分出个所以然来。

其实这是没必要的。

詹姆斯精明之处:不加盟马刺或者凯尔特人,这两只球队真不适合(1)

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两人组队或者加盟顶级球队的目的或者动机,无非是为了总冠军。细看的话,詹姆斯和杜兰特的动机有高下不同:詹姆斯多半是为了小皇帝的名望。为了历史地位,而杜兰特当时最紧迫的任务,不过是跳出被詹姆斯力压的困境。

这两人职业生涯的关键时期,也就是詹姆斯的2010年和杜兰特的2016年,都急需要一个总冠军来证明自己。只要拿到冠军,历史终究不会细探冠军的得到方式,因此冠军达成,比冠军的达成方式重要得多。这尤其是当前时代的潜规则。

其实组建更高级的球队为夺冠服务,历来都有,每个年代的巨星都希望自己达成强阵,但是限于规则制度、工资水平、自身实力、时代特征,很多人不得而行。在笔者看来,对这个时代球星的流动性影响最大的因素,是NBA薪资水平的提升。

大合同的签订,致使NBA营收明显提升。肖华上台之后商业化更加显著,NBA巨星的流动性就显著提升了,这是时代的必然特征,并非一个詹姆斯或者加内特所能完全带动的。这两人身处时代红利中,成为受益者,所以他们成了代表,但时代的改变并非源自一人之力。这里要说,历史总有产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一点毫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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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成功模式被人证明可行,一定会有人效仿。效仿的过程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但理念很可能是相似的。这就是文章一开始所讲的詹姆斯和杜兰特两人组队性质的相同。

有了詹姆斯的成功,才有了杜兰特的效仿。如果没有詹姆斯式的成功,杜兰特更像是一个传统的,守旧的球队组成部分,他并非精于算计,长于规划的人。那么詹姆斯又是如何成功的呢?

我们从一件小事切入来引出詹姆斯的思考。

首先确定詹姆斯不是那种甘为绿叶的人。

从高中时期的“小皇帝”,到骑士队的第一人,詹姆斯进入NBA第一天时,几乎就成为NBA的重点培养对象,他的个性和气质,也非常符合成功人士的风格。这就正应了“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詹姆斯对得起联盟的扶持。

基于此,可以很好解释詹姆斯在2011年总决赛的神奇低分,它的诞生不可能是詹姆斯状态大减而是因为涉及到球队权力结构和詹姆斯风格的建立、保持。以韦德为大当家,詹姆斯、波什为辅,能不能夺冠?自然是能的,但不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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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以韦德为首夺冠了,那么詹姆斯小皇帝的身份,以及多年来营造的NBA未来联盟头牌的形象,将一朝崩溃。

一个状元可以给一个5号秀做下手吗?这个状元不水,强于5号秀,怎么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呢?一个状元,联盟瞩目,全美直播去南海岸,你才做个二当家?一个状元,委身于一个5号秀之下,力求自己的第一个冠军,以后的剧本怎么写?

这与伟力雄心的詹姆斯形象不符,会迎来一个品牌的失败。

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自然是2011年不能以韦德为首的方式夺冠。

以小牛的阵容,是最适合韦德发挥的。韦德是传统的得分后卫,能力卓著,得分方式繁多,一打小牛肾上腺激素飙升,小牛是天生适合韦德的。热火只要再强硬一点,就可以打灭淘汰卫冕冠军的小牛了,这肯定一点都不难。不然的话,你能怀疑詹姆斯的能力吗?

其次,詹姆斯还是要回到自己熟悉的方式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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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火在组队第一个赛季,没有打出人们想象中的流畅篮球,比2011-2013赛季相差太远了。没记错的话,开赛不久热火就连败严重,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詹姆斯的使用方法不对。失去冠军的下一个赛季,热火回归了詹姆斯控球前锋的特色,球队这才找到该有的节奏。

在这个过程中,韦德显著配合了詹姆斯,力度之大,远大于库里对于杜兰特的牺牲或者杜兰特对于库里的牺牲,韦德直接退出一流球星行列。

热火的改变是成功的,詹姆斯的体系帮助热火拿到了两个总冠军。尽管这体系四年内就出现了滞涩问题,但它也是历史留名的体系,不得不承认其完备和强力。

因此,詹姆斯从热火获得成功,是历经了斗争的,这里的斗争涉及两个层面:第一获得球队的控制权和夺冠的领导性,第二打造属于自己的体系,为以后使用。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詹姆斯加盟的是凯尔特人或者马刺队,他能获得这两个层面的成功吗?

答案是,指定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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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先看看凯尔特人。

在2010年,詹姆斯虽然为联盟新贵。但是资历上不及加内特、皮尔斯、雷阿伦,绿军三巨头是被证明了成功的三巨头组合,稳定且平均,足以保持多年竞争力。詹姆斯并不适合有大内线坐镇的球队,加内特首先和詹姆斯不合适。

皮尔斯和隆多有必要的持球进攻,与詹姆斯冲突,三巨头真正适合詹姆斯的,只有雷阿伦。再者隆多的成长肉眼可见,在当时是一阵快打旋风,防守也足够拼命,非常适合绿军的传统,而詹姆斯完全不是这类风格。

詹姆斯的到来,必定引来绿军的深度改革。这对于刚组建三巨头三年的球队来说,有什么必要性呢?

再看看马刺队。

从波波维奇的执教风格来看,马刺最想要的球员是科比,詹姆斯和科比天差地别,并不是风格上最为合适的球员。同样的话,詹姆斯加盟马刺,一定引来马刺阵容上的大变革,而波波维奇的策略,是“一个邓肯用二十年的边边角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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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詹姆斯无法加盟“敌人”球队,是无法从这些“敌人”球队中获得他想要的,或者很难获得他想要的。别人也不一定纵容他,因为效果需要探索,绝对不如杜兰特加盟勇士队那般简单、高效、明显。

以詹姆斯没有加盟“敌人”球队来非议杜兰特的行为,是不够妥帖的,因为詹姆斯的风格、目标和方式已经杜绝了加盟所谓的“敌人”球队。

此处即体现詹姆斯的精明之处:只加盟重建球队,更容易集中球权和延续他的风格。

研习詹姆斯的三次换队,哪一次不是运行相同的方式?在三支球队,相当于在一支球队,这是詹姆斯的强大之处,也是詹姆斯体系的必然。詹姆斯体系有着历史级的攻防水平,问题仅出在詹姆斯球权过分集中带来的进攻滞涩,定期更换队友是最好的办法了。

从杜兰特的故事来看,詹姆斯在一支球队确立夺冠的领导性,是多么正确的一件事,他不会因为其球迷的圆场而放弃这些的。